1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 、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内容如下: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中的114条与115条 ,分别代表了具体危险犯和实害犯,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114条侧重于具体危险,而115条强调实害结果 ,这在理论分析和实践应用中有着显著差异。著名法律学者张明楷教授认为,114条和115条之间存在着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 。
4 、法律分析:《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属于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即以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状态为构成要件的犯罪是基本犯 ,而以发生致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实害结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是结果加重犯。
5、危险故意与实害故意可区分,第114条为紧迫性具体危险犯,包含行为与实害结果的知与欲。放火罪在不同形态下 ,故意内容统一 。体系定位 刑法总则涉及不法、结果 、危险与实害;有责涉及积极责任要素;分则针对特定犯罪。学习方法 理解问题重心在于学理分析,而非案件具体责任形式认定。
6、前言 理解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的责任形式,需要从结果的分类入手 。第114条关注的是对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 ,而第115条则聚焦于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实害结果。这些法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结果加重犯与基本犯,以及结果犯与未遂犯的角度进行探讨。
同时,对于可能引发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 ,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 、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混合装运,必须遵守配装限制 。对于遇热、遇潮易引发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 ,必须采取隔热 、防潮措施,确保其安全。
校园是一个学习和生活的场所,为了确保师生的安全 ,一些危险品如刀具、枪支、易燃易爆物品等是严格禁止带入校园的。这类物品的存在可能威胁到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食品及饮品 为了维护校园环境的卫生和秩序,通常学校会禁止学生携带外来食品及饮品进入校园。
危险品:包括刀具、火器或其他可以造成伤害或危害他人的物品。这些物品可能会在学校引起恐慌或导致事故,因此必须予以没收。干扰性物品:如手机 、平板电脑、游戏机等 ,这些物品可能会干扰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影响他们的学习 。学校可能会制定特定的规定来限制学生在课堂上使用这些物品。
危险品:包括刀具、火器或其他可能造成伤害或威胁他人安全的物品。这些物品可能在学校引起恐慌或事故,必须予以没收 。 干扰性物品:如手机 、平板电脑、游戏机等电子设备。这些物品可能会分散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 ,影响学习效果。学校可能制定规定限制学生在课堂上的使用 。
有毒物品,比如农药、毒气等,不仅会对师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对校园环境产生长期的污染。动物 ,尤其是野生动物或攻击性强的宠物,可能会给校园带来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人身伤害。而管制器具 ,如刀具 、枪械等,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一旦落入学生手中 ,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暴力事件 。
1、【答案】:C 本题考查是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与包装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 、防爆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和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 、不可以 。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 ,垛与垛之间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 ,不得在露天、潮湿 、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满足防火、防爆安全要求。爆炸物品 、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库房及场所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
1 、仓库的窗户下部离地面不得低于8m。仓库地面需采用不燃烧且易洗的地坪。仓库内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仓库门口应有斜坡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情况。
2 、- 单个品种存储量:每种危险品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200吨 。 入库量规定:- 每日进库量限制:每种危险品,每个存储库房每日进库量不得超过最大储存量的1%。- 最大入库量限制:每种危险品,每个存储库房的最大入库量不得超过最大储存量的5%。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满足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爆炸物品 、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库房及场所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设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其总面积不应小于550平方米 。
5、生产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需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显著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检测。生产装置或储存量达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 ,应与国家有关规定相符,保持与特定场所、设施 、区域的必要距离。
6、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仓储设备建设和储存的一般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保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总面积小于550M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及储存 。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储罐区 、实验室和剧毒化学品、民用燃气仓储设施的建设及其储存。
1、非法储藏危险物质 ,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10至15天拘留或5至10天拘留的行政处罚。
2、法律分析: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是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3 、法律分析:视情节而定,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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